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 A 证( CW9 )
受理条件:
本科(含)以上学历。
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( A 证)的主要功能及待遇:
1 、本人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( A 证)者可享受上海市市民同等待遇,并可缴纳各类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)及住房公积金。
2 、子女持有此证(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 A 证)可享受上海市常住户口同等待遇,在上海就读各类学校,并可以上海生源身份(上海市常住户口待遇)参加上海的中考和高考,报考上海各类高中及高校(沪教委基 [2002]60 号)。
3 、出国签证可在上海当地予以签发,并可免签证赴香港旅游。
4 、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 ( 可免税 3 年,可提供贷款 ) 。
5 、可享受其他上海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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